公务员2018考试辅导 ♂
2024年考的,是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结束了。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考试内容每年之间一般没有太大变化。可以参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行测具体的时间和重点分布如下:第一阶段:基础复习(两个月左右)1.资料分析:10天左右。因为在考试中资料分析虽然题量不大,但分值较高,一般是一题一分左右,相比其他题型考点集中且固定,难度也不大,比较容易能在较短时间迅速提分,在正确率达到70%-80%的时候就可以继续学习其他部分了。2.逻辑判断:15天左右。逻辑判断部分有四个小部分:图形推理、逻辑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每个题型各是10道题。其中逻辑推理部分非常难(主要是之前绝大部分考生都没接触过,没有任何基础),所以需要大概12天去学习,其中必然性推理一般是6天,可能性推理是5天左右。图形推理考的是图形敏感度,对于很多女生来说都比较难,建议用3天学习,另外类比推理和定义判断各是2天。3.言语理解与表达:10天左右。我们从小学到高中,几乎天天学习语文,所以考生都是有一定的功底的。但是国考的言语理解与表达题相对来说是比较难的,不仅要求需要知道词语和成语的意思,还要求理解题干的意思,比如逻辑填空的正确率一般只有60%。大家一定要多练题才行。4.数量关系:10天左右。数量关系很多考生都放弃了,其实还是比较可惜的,其实我们可以利用10天时间来了解知识点。5.常识部分:5天左右。因为常识涉及的内容太多,大家也不必当作重点花大量时间做题。第二阶段:大量做真题、试卷(时间约为30天)一定要把国考的真题做两次以上,最好用超过做卷子的时间(2个小时)去检查自己的错题。申论复习:历年真题(两次)+日积月累(看每个人语言能力总结能力等等,一般为2~6个月。)误区:一、申论就是抄材料相信有很多考生听到这样得“经验”传授:“申论主要就是抄,少用自己的句子,把材料抄上,肯定得高分”。提醒广大考生,不能通篇抄材料,也不能脱离材料自由发挥,要在仔细审题的基础上,将材料中有效的部分摘取整合成为我们的答案,这样才能尽可能捕捉到更多的得分点。申论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因此,申论的作答要有思考,要有思路,需要理解能力,需要概括能力、需要表达能力。没有对题本材料的分析、梳理,上手就抄,必属徒劳无功。二、申论就是背素材申论备考离不开素材的积累,但是如果仅仅想着套几个热点、背几篇范文、用几个模板,熟练复制粘贴,申论高分肯定不可能,大家可以借助范文、模板来学习,但是不能生搬硬套,“拿来就用”的。申论写作需要学习其成文结构,语言表达,思考角度,逻辑条理,需要精雕细琢、深入挖掘、细细领会。否则,“火眼金金”的阅卷老师必然一下识破你的“套路”,然后成为低分的对象。三、得大作文者得高分申论大作文一道占40分,而前面60分的小题型则是按照要点打分,成为分差拉大的主要原因。审题清晰、要点全的可以达到45分以上甚至更高,而不扣题、要点不准不全的仅仅只有30分甚至更低,小题型带来的“差距”是显而易见。因此,要想保证你申论的底线分数,小题型绝对不容忽视。四、得申论者得天下一直有“得申论者得天下”的说话,不否认,有部分考生的申论分数很赞,在笔试入围、上岸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要知道我们的笔试是行测与申论两门课程,且二者均是100分。公务员的考试制度必然有其科学性体现在内,必要有其重点考察能力。因此大家行测申论两手抓,一个不能落才是根本。五、不要单纯的用热点日常的复习中,我们去关注热点是重要的学习渠道,也是必须用的学习方式,但是不要单纯去背诵记忆。有很多考生一看中心话题就觉得我之前看过类似的,然后就想当然的去把脑子里储存的热点直接“拿来”,忽视了给定题目的要求,答非所问。因此,平时拿到热点时,要有深入的学习理解,要学会去分析,感受他的角度是什么,切入点是什么,等拿到到卷子时,要在给定材料分析的基础之上,再把平时热点整理中汲取到的原因分析、对策措施等与本题脉络一致的内容抽取运用。要想快速取得行测申论的复习成果,建议还是跟着老师直接学习精华知识点,加快复习效率。祝您上岸成功。
公务员2019 ♂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第三条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四)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五)依法依规办事。第四条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政策和考试内容应当体现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六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体检;(五)考察;(六)公示;(七)审批或者备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第七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第八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有残疾人参加考试时,根据需要予以协助。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四)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第十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贯彻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机关及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三条公务员录用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第十四条招录机关根据队伍建设需要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第十五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六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须知事项。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八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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