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考路网(gk6.cn)分享公务员十三五考试热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务员十三月工资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公务员十三五考试热点 ♂
你好。国考时政热点就是考积累,可以通过平常早上起来或者晚上8点左右开始读一下网上的时政热点(像中公,华图这种网站也有,而公务员考试网也是有专题的,看最近一年的就行了)。另外为了加深记忆,多看看央视新闻与微博刷一下时政,这样比篮球更容易里记住。
公务员十三月工资规定 ♂
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当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发放。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必须发放。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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