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考点 常识考点 常识 计算机 4000 新疆
山东 监管 秒杀 资料分析 
  公务员考试题库大全:公文写作与处理试题及答案(第25期)
发表评论 来源:公务员考试资料网 编辑:梦想 日期:2018-09-17

 1.

下列关于公文收文办理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收文办理中的审核主要是对下级机关上报的公文而言的
 
B.拟办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拟明批办人、拟明承办部门、拟明阅读范围、拟明处理问题的方案等
 
C.公文的批办是指负责人就来文应如何办理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提出批示性意见。最常见的批办意见有“阅”、“拟同意”等
 
D.承办是公文处理程序的核心环节,是公文发挥现实效用的基本保证
 
2.>为了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    )。 
A.都要向上级请示
 
B.都要和有关机关协商
 
C.内容涉及其他机关的职权范围时,行文前应与其协商一致
 
D.都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3.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主要之点是(      )。
A.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
 
B.公文形成的条件是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
 
C.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与规范格式的文件
 
D.公文是办理公务的重要工具之一
 
4.
下列关于文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的概念
 
B.《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
 
C.《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适当降低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
 
D.《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7年,超过7年将被删除
 
5.中国共产党某县县委向全县党的各级组织印发《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应适用的公文文种是(    )。
A.函
 
B.请示
 
C.通报
 
D.通知
 
1.答案: C
 
www.gk6.cn解析:
 
公文的批办意见必须明确。只阅不批,仅画圈而不签注意见,不能使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语言,以避免承办人无法实际遵行。本题选C。
 
2.答案: C
 
www.gk6.cn解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   第十九条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   根据十七条,当下行文内容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时,部门可以直接行文的;根据第十九条,可知C是正确的。
 
3.答案: C
 
www.gk6.cn解析:
 
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与规范格式的文件,这也是公文与其他文章的主要区别。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4.答案: A
 
www.gk6.cn解析:
 
本题考查时政常识。
 
    A项: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A项正确。
 
    B项:《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为实现目标,有关部门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并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
 
   C项:国务院于2013年2月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各类央企上调比例不一,资源类、垄断类和烟草类的央企调整得会相对多一些。
 
    D项:2013年3月15日起,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为5年,超过5年将被删除。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选项。
 
5.答案: D
 
www.gk6.cn解析: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本题是县委向下级党组织印发上级发来的公文,应用通知。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专题
你可能还会关注的文章
    无相关信息
公务员考试复习资料
公务员考试网最新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热门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16 公考路(www.gk6.cn)
Copyright © 2007-20016 www.gk6.cn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